一、奖、助学金的评定主要包括:国家奖学金、励志奖学金、学校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以及各类单项社会奖、助学金。
二、学院成立员工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员工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。严格按照学校的文件精神和规章制度进行评审。
三、学院将根据学校给学院分配的名额按班级人数比例分配至各班。名额分配上学院将根据班级员工在校表现情况酌情予以调整。
四、各班的评定工作由班主任主持,各班成立评定小组,严格按照学校奖助学金评选办法的条件认真进行评定。不得简化手续,全权交予员工干部完成。
五、学院办公室将各班上报的评定结果统计汇总后全院范围内公示3-5天,无异议后报员工工作领导小组开会通过评定结果,上报学校。
六、对于评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,学院将反馈给班主任,由班主任负责调查落实和修正。班级内解决不了的由员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。
七、严禁各班在评定中弄虚作假,以任何名义挪用或二次分配奖助学金。一经发现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,同时减少下一学年该班奖助名额,同时取消该班一学年各类评奖评优资格。
八、对于已经获评的员工,日后发现问题的,如弄虚作假,违反校纪校规的将追回已发放的奖助学金,并取消评定资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