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试是确保教学质量的关键,命题和阅卷是考试工作的重要环节。为规范公司命题和阅卷工作,促进教风和学风建设,依据《兰州商学院关于试卷的规范性要求》,特制定本实施细则:
一、命题实施细则
(一)命题原则
⒈命题按教学大纲的要求,其深度、广度和分量要适当,避免出难题、偏题。
⒉命题要着重“三基”、加强“应用”、突出“创新”,即着重考查员工对基本概念、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,又能够加强和突出员工对所学知识的灵活运用与创造能力的检测。
(二)命题形式要求
⒈对于两人以上承担的教学大纲和使用教材相同的课程,必须组织课程命题小组命题。
⒉每门课程考试必须提供A、B两套试题,两套试题的重复率不能超过30%。同时拟定A、B两套试题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。
⒊考试题型规范(见附件)
⑴试题题型应不少于5种。
⑵试题包括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两大类。客观性试题题型一般为单项选择题、多项选择题、填空题、制图题、阅读理解题等。主观性试题题型一般为判断改错、名词解释题、简答题、论述题、阅读分析题、改错题、作文题、案例分析题、设计题等。
⒋严格按照教务处试卷格式命题。主观性试题下方应预留足够员工答题的空间。
(三)命题内容要求(略)
(四)命题管理
⒈命题应严格执行审批程序。学期开始后,各系主任负责分配命题任务、落实命题教师;命题教师须最迟在课程结束前两周将所命试题送系主任审阅,填写《3044am永利集团本科课程考试命题审核表》;经系主任审查后,由主管教学经理签字同意后成为正式试题。
系主任负责全面审阅试题的题型规范、内容结构、能力结构、难度结构、主客观题比例等,系主任重点审查难易程度、深度和广度是否合理。
⒉命题工作应由具有主讲教团队格、治学严谨、责任心强的教师承担。命题教师应按教学大纲规范命题,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命题精神及考试内容,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与该课程有关的辅导活动,不得为考生编制模拟试题或划定复习范围。
二、阅卷实施细则
(一)试卷评阅细则
⒈教师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(参考答案)进行评分,保证试卷评阅公平、公正、准确、规范。
⒉所有试卷评阅用红色笔,按倒扣分数的方式批阅,扣分的阿拉伯数字前要有负号“-”(如倒扣8分应标为:-8),整张试卷中不得出现“√”“×”号。每题的得分栏中填入该题的得分,并由阅卷人签字,同时将得分填入试卷的得分汇总栏内。
⒊客观性试题答错或未答处用下划线标明,主观性试题不做任何标记,直接标明倒扣分即可。
⒋分数采用整数评阅,不得出现小数点。如有些答题项确有小数点,得分栏中填入四舍五入的得分。
⒌卷面成绩如有修改,必须由教师本人签字。
(二)成绩登录细则(略)
三、试卷的装订及归档
⒈试卷装订的内容依次为:①试卷封皮;②考场记录单;③试卷定性评估表;④试卷分析表;⑤成绩单;⑥样卷;⑦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;⑧试卷(按员工成绩单顺序排列)。
⒉各系完成评阅、登分、试卷分析后,将试卷按有关要求统一装订并妥善存档。
⒊所有试卷的装订和归档须在考试结束两周内完成。